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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形象大使”能否不辱使命

1999-09-30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郑直 我有话说

除了在舞榭歌台上一展风采,很多明星最近又担起“形象大使”的重任,“大使”任命频出已成广告宣传新气象。

过去,明星为企业做形象广告一般是一锤子买卖,扮演的不过是一个广告角色。而形象大使比较广告角色而言,不仅为企业服务的时间更长,范围也更广。近期比较典型的如“还珠格格”赵薇出任佳能打印机的形象大使,“快乐大本营”女主持李湘出任“商务通”的形象大使,张惠妹出任雪碧的形象大使等等,都是从视觉媒体到平面媒体全面出击,利用当红效应影响受众。

企业选择形象大使初衷何在?星光暗淡之后大使的魅力是否会随之减弱?李湘大使的聘任单位-北京恒基伟业公司品牌推广部袁小姐告诉记者,形象大使的出现反映出企业广告策略向多样化发展,企业希望借助形象大使的明星效应全面推广企业或产品形象,但不希望企业的光辉随着明星的暗淡而暗淡,因此,大使都有一定的任期。比如恒基伟业和李湘目前签订的是两年合同,李湘负责宣传的也只是商务通一种产品,以后公司的产品丰富,还会考虑起用其他当红人士。

起用形象大使的企业一般可在一定时间内独家占有该明星的光环,使企业或品牌和大使共灿烂,任期的限制又保证了企业在星光暗淡之后不会受太大影响,如此任命形象大使可谓两全之策。但明星缘可否转化为大使魅力?受众是否会爱屋及乌?得到的答案似乎并不乐观。受众普遍认为,用当红明星做形象大使无疑会强化企业或产品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,人们一看见“大使”就会联想到他代表的产品。但因这些大使和产品并无本质上的关联,只不过拿人家的钱说人家的好话,对产品的质量优劣不负任何责任,所以实际选择产品时不会有爱屋及乌的感情因素。恒基伟业的袁小姐也说,李湘受命之前“商务通”就卖得不错,李湘上任对商务通的销售起到多少积极作用该公司尚未做市场调查。

既称形象大使,选择上自然是形象为先,但形象大使还应该具有何种内涵,似乎被关注的不多。日前,北大法律系研究生王辉在首届“中国服饰艺术表演大赛上荣获”中国十佳超级男模称号,就有业内人士认为,王辉更适合向做企业形象大使的方向发展,因为这个行业需要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来参与。还有人认为,选择行业权威人士比如选择电脑专家做电脑品牌的形象大使,比选择可能连电脑都不会用的明星更有说服力,现在形象大使都由演艺圈内明星担纲,对大使行业的前途未必有好处,对此各方面都需转变观念。至于形象大使是否就其所宣传的产品对受众负有责任,企业均说不用负责,目前国内也没出现过这样的事情。但有关人士分析,消费者因相信形象大使而购买了其宣传的产品,出现质量问题自然要先告生产厂家,但今后也未必不会要求大使承担连带责任,因此形象大使不但出风头也有可能担风险。

中国广告协会理事、首都经贸大学客座教授鄢钢认为,企业要兴旺,关键应在机制、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等方面下功夫,在此基础上再借助明星效应提高知名度。中国的市场经济尚未进入正轨,也缺少如国外一些历久不衰、永远领时尚之先的品牌,很多名噪一时的品牌也不过三两年便告衰败。基于中国的国情,企业聘用较为固定的形象大使未必划算,目前的形象大使也远不能全面展示企业形象。一些企业斥资几百万请明星,而品牌衰败时明星也无回天之力,所以,做市场策划千万不要跟风,一定要找准适合自己的品牌推广之路,定位好自己的企业或品牌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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